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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與南韓 FTC 的爭議起自 2016 年 6 月,當時監管機構突襲檢查蘋果南韓辦公室,並於 2018 年 4 月,向蘋果發出檢查報告,要求解釋蘋果不公平的商業行為。
南韓認為,蘋果不當地將 iPhone 銷售成本,轉嫁給當地的行動營運業者,包括營運商對購入機型有最低數量要求、必須分擔維修或更換的費用,還要承擔蘋果的廣告費用。早前蘋果回應,承認公司的優勢地位,但否認做法對業者不公平。
此案原先的初步裁決中,預計將對蘋果做出罰款處分。對此也在去年 12 月份舉行一次聽證會,預計還會有兩次,以讓蘋果辯護其做法。不過在蘋果提出自行糾正行為後,聽證會將先暫停,由 FTC 內部審查是否同意蘋果的申請。
如果此案未獲 FTC 同意,南韓針對蘋果的反壟斷調查仍將繼續。
2016 年,蘋果在法國因類似行為被罰款 4850 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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