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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芯 2004 年 3 月在港交所與紐約證交所同步上市,曾因竊取台積電技術,而與其展開長達 8 年的商業機密剽竊爭訟,雙方最終於 2009 年,達成和解協議。中芯除分年分期賠償台積電 2 億美元外,還無償授予台積電 8%中芯股權,台積電並可在 3 年內,以每股 1.3 港元的價格,認購中芯 2% 股權。
不過,從中芯今年第 1 季財報來看,最先進的製程為 28 奈米製程,且營收占比由去年第 4 季的 5.4% 下降至 3%,營收占比不如台灣晶圓代工廠聯電 (2330-TW) 的 10%、及台積電的 20%,且台積電先進製程包括 7 奈米、10 奈米與 16 奈米,營收占比已達逾 4 成,中芯先進製程技術遠不及台積電。
在技術能力不足之下,也使紐約證交所投資人對其興趣遠低於其他中國企業,也因此,中芯於 5 月 24 日在港股盤後、美股盤前公告,由於交易量不足,申請在紐約證交所發行的 ADR 下市,交易最後日期為 6 月 13 日。
不過,中芯並非完全從美股退市,而是轉而退到場外市場 (OTC),美國投資者仍可繼續持有,或進行場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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