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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信義強調,無法容忍政客以完全不符法理的理由塘塞民眾,也不會任憑政府以強行破壞民主制度,認為,政府應先落實公投第10案,才能進一步擬定專法,然實際上政府卻本末倒置。如果行政院未就婚姻定義入法,將使同性結合之關係,存在許多模糊「解釋」的空間,專法目前大量準用配偶、夫妻等規定,實將造成未來親屬法適用解釋上出現許多模糊不確定的災難。
李政翰指出,從公投結束到現在專法也已經通過,公投第10案的定義已經提到不能用民法的方式,專法已經符合憲法、也符合公投,希望社會可以多多關注性平教育,更多的參與、認識,才能有更多的包容跟理解,消除社會的偏見。
李政翰說,對於專法許多內容直接適用民法,以國外的案例來說,並沒有發生條文不適用而產生混亂,如果下福盟對任何一條法條有適用疑慮,都可以提出討論,同時強調,雖然目前已經有法律保障同志婚姻權利,但跨國婚姻、收養子女等部分仍有法條未涵蓋的不足,都是未來應該要努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