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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5大電信業者違約金平均值為7510元,由此來看,遠傳電信和台灣之星的違約金遠高於業界平均甚多。
林宗男說,去年5月中華電信打出499元低資費方案,台灣大哥大及遠傳立刻祭出相同甚至更低的資費方案,此舉掀起優惠資費綁約的戰爭,於此同時,業者不約而同在用戶契約設定嚴苛違約金,造成用戶流動的潛在障礙,阻礙市場競爭,影響消費者權益。
林宗男指出,日本今年規定不含手機費用的違約金上限1000日圓、約新台幣280元,含手機2萬日圓、約新台幣5700元,呼籲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制定違約金上限,保障消費者權益。
此外,消基會也發現,遠傳電信的契約與營業規章不符,NCC制定的「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要求要求及業者報給主管機關的營業規章,終端設備補助款或是電信優惠補貼款都是以日計費,但遠傳電信契約補助款卻以月計費,與營業規章不符,依法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