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曾建元/林鄭月娥要向香港歷史負責

▲據港媒報導指稱,面對示威人士連日抗爭,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決定暫緩修例,重新諮詢。(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據港媒報導指稱,面對示威人士連日抗爭,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決定暫緩修例,重新諮詢。(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文 / 曾建元

在歷經三個月香港人民的街頭示威抗爭,香港警察的失控暴力執法,黑社會白衣人如鬼門洞開群魔亂舞,至少九人自殺死諫,一千一百多人被捕,超過一百人被控以暴動罪,特別行政區政府威信蕩然無存,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國共產黨形象惡劣宕到谷地。香港人民對香港未來不再出抱持希望而走,外資看壞香港經濟而卻步,諸如此類,族繁不及備載的沉重代價之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終於姍姍遲來,還猶抱琵琶半遮面地對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五大訴求,單單作出第一點回應:撤回《逃犯條例》修例。這是以香港母親自居的林鄭月娥對待她口中任性小孩的一次重大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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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對於反送中運動撤回《逃犯條例》修例的訴求,林鄭始終不願正面回應,屢屢以各種話術敷衍,像是「暫緩」、「完成停止」、「自動失效」、「壽終正寢」等等,就是不願承諾在立法程序上完全撤回草案。

反送中運動的原始訴求就是反對《逃犯條例》修例,所以以這一點來看,反送中運動已經獲得現階段的勝利了。

香港人民和國際社會擔心的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下香港高度自治地位的淪喪。香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度和價值觀念文化完全不同,讓黨大於國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從香港引渡逃犯,而香港法院連實質審查個案的權力都不保留,這就會實質地掏空香港的自治和法治,也會根本動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中有關建設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目標,更動搖香港的國際金融服務中心的地位,所以萬萬不能輕忽《逃犯條例》草率和政治立法的嚴重後果。

其實香港根本不需要全面建立其與中國大陸內地間的引渡制度,在現行由立法會個案審查的機制上做調整即可,與臺灣的司法互助協議和引渡制度,也不需要繞道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並且還要以立法聲明「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方式來解決。北京對《逃犯條例》修例過多不必要的介入和政治干預,真的是今天香港反送中一切悲劇的起源。

接下來的四個訴求,除了特首和立法會議員雙普選外,都和司法有關。

林鄭月娥拒絕成立關於暴警行為調查與究責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而是在既有的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內再任命獨立委員和國際顧問;她也拒絕撤回對六月十二日及其後抗爭活動的暴動定性,重申法律程序上不存在所謂「暴動定性」,而更拒絕釋放所有被捕和抗爭者,理由是法治社會不能接受。

這些說法冠冕堂皇,反送中的目的之一如果是為了維護香港法治的尊嚴,則第二到第四訴求,也在考驗香港的司法能否免於中央人民政府或共產黨的干涉。

從公民不服從的理論來看,行動者本來就應當對於日後遭受司法懲罰的後果心裡有數,要勇於承擔。我人從臺灣經驗來看,是香港本具有英國殖民色彩的法律如《公安條例》現被效忠新殖民者的香港買辦官僚濫用,而且香港成本代價高昂的司法制度也對於無產階級普羅大眾極度不公平,所以與其針對眾多個別的控罪進行漫長的司法鬥爭,倒不如全面展開對香港法律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去殖民化革命,更能釜底抽薪地解決反送中大規模暴動控罪所產生的香港法治危機。

所以五大訴求的下一個抗爭重點,應當是要求香港實現民主化,讓立法會成為真正具有民主代表性的立法與政策審議機關,讓特首成為平衡中央與地方關係的重要機制,如此一來,香港建制派和北京黨國中央終究要理解,雙普選是解決香港治理危機的必由之徑。

●作者:曾建元/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訪問學者、中國問題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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