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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什麼是3.5萬元,陳嘉行在8月30日寫下的千字文中提到:「我何其有幸被台長陳景怡委任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提告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三萬五千元,我才知道這是momo親子台對外報我一場活動的價格。」
此外,他透露在兒童台時期的收入,「一年主持收入8萬元,出席活動雖然一場有5000元,但還要給經紀公司抽35%。」活動一年最多大概也只有30多場,有時一個月一場不到,月薪平均僅1萬6千元,連基本工資都沒有,還非常不穩定,就連在兒童台工作的8年,勞健保勞退都是全額自費。他也提到,除了月薪連基本工資都不到,工作期間還只能配合親子台的通告安排,要隨傳隨到,「電視台會說『沒通告時你們可以自由打工⋯⋯』」可以說是非常不合理。
而在報導公開前,陳嘉行淡定的在臉書上「預告」網友們,這期報導很精彩,還特別標記前東家momo親子台,在新聞發布後,他則是在臉書上分享文章,並寫下:「momo親子台的哥哥姐姐加油。」正面迎擊,對槓前東家。
記者也致電momo親子台,針對陳嘉行的指控,他們首先提到並不想多作回應,對於陳嘉行侵權一事則表示,「公開場合播放音樂就是侵權,無關乎是不是對嘴。」且「焦糖哥哥」這個商標他們早已註冊;而陳嘉行經紀人沒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