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主亂鬥 「大仁哥」鄭又仁35萬交保、每周警所報到

▲直播糾粉主角之一的「大仁哥」,經法院裁定35萬元交保。(圖/NOWnews資料照片)
▲直播糾粉主角之一的「大仁哥」,經法院裁定35萬元交保。(圖/NOWnews資料照片)

記者郭凱杰/高雄報導

高雄直播主糾紛主角之一前鎮寵物店業者鄭又仁,繼直播主連千毅遭裁准羈押禁見後,法院今(23)日下午4點,裁定35萬元交保,並令其應於每週二、五上午10時前往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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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橋頭地方法院表示,被告鄭又仁經訊問後,涉犯刑法第305 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罪嫌,經訊問後承認部分犯行,並有相關監視器影像畫面為憑,足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重大且被告及共犯 於108 年9 月17日、同月19日反覆實施二次恐嚇危害安全犯行 ,已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恐嚇危害安全犯罪之虞。

橋頭地方法院指出,審酌被告及共犯公然聚眾衝突,對社會治安影響非輕,考量訴訟進度以及被告人身自由之限制程度,被告如得以相當金額具保,應足以確保後續審判之進行,而無羈押之必要,被告以新臺幣三十五萬元交保,並自即日起每周二、五至高雄市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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