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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魚類獸醫集團(FVG)創辦人沃爾(Tony Wall)表示,被綑綁的魚身體弓成U型,必定讓魚產生劇烈疼痛;而用繩線穿扯過魚嘴、鰓、鰓蓋的過程,也會造成魚的疼痛與緊迫;魚的鰓蓋被迫打開,氧氣量緩慢地降低,窒息過程變得十分漫長。
沃爾進一步強調,魚的痛苦緊迫會讓魚體內釋放的乳酸量變得很高,導致魚肉被細菌污染、肉質下降;「總之,這樣的作法十分殘忍,魚會非常痛苦,魚肉品質也會下降,魚肉也有被細菌污染的風險」。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強調,魚是脊椎動物,是台灣動物保護法所規範保護的對象;而業者活綁鱸魚的作法,絕非生產販售過程所必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呼籲,農委會應制定「魚類飼養、運輸、展售、宰殺」的動物福利規範,以供產業從業人員遵循,讓動物保護法對魚類的保護能夠真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