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45萬鱸魚被綁成「活體弓魚」 動保團籲修法禁止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被綑綁的魚身體弓成U型,讓魚產生劇烈疼痛。(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被綑綁的魚身體弓成U型,讓魚產生劇烈疼痛。(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記者賴志昶/台北報導

在台灣傳統市集中常見的「活體弓魚」,在「世界動物日」的今(4)日,受到動保團體譴責。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副執行長陳玉敏指出,魚類能感受疼痛,更會因為緊迫和恐懼而影響肉品品質;因此,消費者應不要購買虐待魚、且魚肉品質不佳的「活綁鱸魚」;同時,農委會也應著手制定相關規範,宣導消費者認知魚類動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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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若以去年全國金目鱸年交易量約1035.8萬隻計,推估每年約有345萬尾鱸魚遭受此虐待折磨;這些魚類在痛苦中掙扎,有的甚至達8至12小時才死亡,或有消費者選購才被鬆綁、宰殺,完全是「不必要的痛苦」。

蘇格蘭魚類獸醫集團(FVG)創辦人沃爾(Tony Wall)表示,被綑綁的魚身體弓成U型,必定讓魚產生劇烈疼痛;而用繩線穿扯過魚嘴、鰓、鰓蓋的過程,也會造成魚的疼痛與緊迫;魚的鰓蓋被迫打開,氧氣量緩慢地降低,窒息過程變得十分漫長。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魚是脊椎動物,能感受疼痛。(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魚是脊椎動物,能感受疼痛。(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沃爾進一步強調,魚的痛苦緊迫會讓魚體內釋放的乳酸量變得很高,導致魚肉被細菌污染、肉質下降;「總之,這樣的作法十分殘忍,魚會非常痛苦,魚肉品質也會下降,魚肉也有被細菌污染的風險」。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強調,魚是脊椎動物,是台灣動物保護法所規範保護的對象;而業者活綁鱸魚的作法,絕非生產販售過程所必須,已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呼籲,農委會應制定「魚類飼養、運輸、展售、宰殺」的動物福利規範,以供產業從業人員遵循,讓動物保護法對魚類的保護能夠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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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