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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屏東縣政府的統計,今年國慶經費運用,包括道路鋪面維修設施,並非一次性配合國慶焰火施放,且總經費為新台幣5386萬元且焰火施放案由內政部辦理,不是由屏縣府負責,決標經費為912萬元﹔至於在改善國慶焰火施放地點河濱公園場地等設施及交通接駁部分,經費為3512萬元,如果再加上焰火當晚的服務空間69萬元、晚會活動規劃及執行893萬元,總計4474萬元,非外界謠傳的7000多萬元。
另外,在場地設施建置工程決標經費為1327萬元﹔縣府說明,這是用於改善河濱公園場地、道路鋪面、路燈維修等設施,不是只有一次性配合國慶焰火施放,焰火結束後這些設施仍繼續可供民眾遊憩使用。
對於外界以高雄市府當晚辦理的活動經費類比以往的國慶焰火,縣府表示,兩者規模其實大為不同,不論從硬體設施、表演團隊、接駁服務等,很難相提並論;且今日高雄市府可以在那個場地辦這麼多人的活動,也是因為之前的市府團隊已經將基礎設施投資改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