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放棄管轄!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 法務部成立專案小組

▲法務部次長張斗輝表示,已針對押解陳同佳來台成立專案小組。(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10.22)
▲法務部次長張斗輝表示,已針對押解陳同佳來台成立專案小組。(圖/記者呂炯昌攝, 2019.10.22)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明(23)日將出獄,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證實,今日下午已致函、致電港府,將派員赴香港押解陳同佳來台受審,盼港府能夠展現誠意正面回應。法務部表示,針對押解港女命案凶嫌,已成立專案小組。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邱垂正表示,陸委會已於21日發出新聞稿呼籲港府,儘快安排台港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機制,以有效處理個案,並從根本解決問題。

邱垂正指出,本案台港都有管轄權,基於審理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我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沒有拒收問題、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我方願意提供相關事證,供港方審理,至於港府有無管轄權一事,應由香港法院作出正式裁定。

內政部常務次長陳宗彥表示,刑事局與香港警務處一直有聯繫管道,刑事局已正式通知將有司法人員前往,盼香港警務處能夠給予協助。他指出,由於陳嫌是通緝犯,無法線上申請方式來台,所以盼望基於司法互助精神,做陳嫌後續來台處理。

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表示,希望港府能夠提供陳同佳案的卷證資料,包括自白,以避免在台審理因證據不足,而無法有效追訴,檢警已成立專案小組,隨時能夠過去香港押解嫌犯。

至於陳同佳擔心來台受審會遭判死刑,張斗輝表示,我國法律規定殺人是可以判死刑,由於我國已簽署兩人權公約,會不會判死刑還要法院依據犯罪動機、犯後態度審理。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