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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會指出,行政院已在 10 月 18 日核定「核廢料蘭嶼貯存場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損失補償要點」,將由經濟部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捐助 25.5 億元回溯補償金,以及每 3 年 2.2 億元土地配套補償金,直到核廢料遷出為止。
國營會表示,回溯補償將成立財團法人,由多數達悟族人代表,本於原住民自治精神組成董事會,負責辦理族人的生活福祉事項,包括醫療及長期照顧、急難救助、經濟產業及基礎建設、文化及民族教育活動、原住民祭典、國際交流、族部落或社區發展及營造等。
另外,土地配套補償金則由蘭嶼鄉公所、蘭嶼鄉民代表會循政府預算程序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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