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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表示,一般道路兩側常設置反光導標,輔助導引用路人安全行駛於規劃車道,惟於濃霧發生時傳統導標(被動式,需外部光源照射)即無法發揮警示、導引功能,為解決前述問題,已利用濃霧偵測設備搭配太陽能自發光LED導標,在台18線阿里山公路組成「霧區警示系統」,一旦偵測到濃霧現象發生,就會啟動自發光LED導標,主動閃爍,有效導引用路人。
公路總局於台18線阿里山公路的51公里及57公里附近2個路段,完成「自動偵測」之霧區警示系統,另於61公里、68.6公里及95.2公里等3處設有「恆亮式」霧區警示系統,未來將再持續擴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