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三度超量燃煤!盧秀燕怒關停2機組 環保署回應了

▲台中市政府今(25)日針對中火廢證案召開記者會說明。(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政府今(25)日針對中火廢證案召開記者會說明。(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賴志昶/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今(25)日宣布,廢止台中發電廠2部機組許可證。對此,行政院環保署回應,台中發電廠經由該署和經濟部推動國營事業空污減量工作後,空汙排放已由2016年的每年3.8萬餘公噸,預估明年將降至2萬餘公噸,減量可達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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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今日表示,台電中火生煤使用量在11月27日已超過「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規定的1104萬公噸,經該市環保局2次稽查,分別處以300萬元和60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但環保局12月23日第三度稽查,發現中火仍繼續超量燃煤,三度違規,將再處以900萬元罰緩;同時,廢止2號機(M02)與3號機(M03)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與生煤使用許可證,並自明年1月1日生效。

環保署說明,空氣污染改善,首重於污染減量,而電廠等固定污染源的減量措施,除減少生煤使用外,也可以加裝污染防制設備、改用低污染燃料等方式降低污染排放。

環保署舉例,台中發電廠藉由推動減煤及既有燃煤機組加裝濕式靜電集塵器、更新排煙脫硫設備及改善觸媒脫硝設備等措施,其空氣污染物排放,已由2016年的每年3.8萬餘公噸,降至2018年2.9萬餘公噸,預估至明年更可降至2萬餘公噸,減量可達40%以上,而後續進行減煤增氣措施後,預期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可降至更低。

環保署表示,在中央與地方的攜手努力,持續多管齊下執行各種空污改善措施情形下,截至11月底止,全國紅害站日數為171站次,已較前1年同期的276站次有顯著改善,細懸浮微粒(PM2.5)平均濃度也降至16.2μg/m3。

環保署提醒,地方政府基於操作許可證核發機關,掌握准、駁及廢止等權限,認事用法,應注意相關事實要件,採取合法、合理的行政作為,確實依法行政,避免後續衍生行政爭訟,致影響政府威信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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