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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該民眾提出陳情,雲林地檢署第一時間獲悉後,立即更正死者身分證統一編號,重新上傳上開「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檢驗報告書管理資訊系統」。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書記官長亦分別以電話及親自拜訪方式,向該位民眾表達歉意,獲得其諒解。
此期間,雲林地檢署積極與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及臺灣銀行業務承辦人員及主管聯繫,說明地檢署因資料誤繕致生通報情事,查明更正系統資料,謀求相關機構儘速處理以回復當事人權利,並向金融機構、衛生福利部、銓敘部發函更正,確認該位民眾帳戶已恢復使用,並向其說明處理結果。
雲林地檢署承辦之檢驗員事後檢討深感愧疚,雲林地檢署檢察長亦予以口頭告誡,並進行內部檢討,以此個案提醒全體同仁於執行職務時,更應謹慎處理,落實詳細核對,以此為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