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就好」血汗酒店壓榨上百小姐 業者服刑10年獲假釋

▲酒店示意圖(圖/民眾提供)
▲酒店示意圖(圖/民眾提供)

記者鄧力軍 / 台中報導

台中市10年前爆發的「歡喜就好」色情血汗酒店案,誘騙上百位女子從事脫衣陪酒及猥褻性交易,若有不從即體罰、扣錢,並行賄警務及調查站人員,致多名涉案公務員被判處16、7年至18年徒刑,酒店楊姓業者亦遭判15年7月徒刑;楊姓業者於服刑10年後聲請假釋,近日台中地院已核准楊男假釋付保護管束,出獄過農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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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99年)酒店業者楊清林在台中市經營了「歡喜就好」、「一見鍾情」、「辣辣的心」、「春夏秋冬」、「金碧輝煌」4間酒店,在應徵廣告中偽稱工作內容只是「幫客人倒酒」、「遞紙巾」、「陪客人唱歌」、「無色情」、「代還卡債、學貸」,待女子至酒店工作後就一步步用各種方法鉗制行動,並逼入火坑從事色情陪酒及性交易。

酒店幹部要求旗下小姐都須簽下本票當保証金,若未達要求少一次就罰2萬5千元,集體軍事化管理、睡大通舖,若有犯錯就體罰,例如雙腿夾鐵片罰站、裸體跑樓梯等等,甚至有小姐遭幹部毆打,許多小姐沒有賺到錢,反而背了一身債;有小姐受不了而逃跑報案,檢警蒐証後將楊姓業者、幹部及保庇的警務、調查人員法辦,分別判處數年至18年徒刑,楊姓業者則判處15年7月;一名警員還因此偷渡潛逃中國迄今未歸。

被判處15年7月徒刑的楊姓業者於台中監獄服刑已迄10年,日前向台中地院聲請假釋獲准,近日已重獲自由步出監獄。據指出,當年案發後,國稅局對楊姓業者追繳一億多元的稅金,楊姓業者一次繳清,財力驚人,但卻對受害小姐們千餘萬元的求償金仍一毛不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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