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空污管制 嘉市府環保局稽查石油煉製業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2月24日、25日進行聯合稽查。〔圖/嘉市府提供2020.02.26〕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2月24日、25日進行聯合稽查。〔圖/嘉市府提供2020.02.26〕

記者吳晉輝/嘉市報導

每年10月至隔年3月之秋冬季節,因受到東北季風夾帶境外污染物、地形或擴散條件不良等因素下,使得空氣品質普遍不佳,特別是南部地區的空氣品質較北部與中部更為嚴峻。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2月24日、25日進行聯合稽查,此次稽查轄內石油煉製業,查核範圍包含製程原料、產品、操作參數、儲槽及法規符合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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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空品不良的主要指標污染物為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O3),而臭氧主要是由其前驅物質氮氧化物(NOx)及揮發性有機物(VOCs)經由陽光照射產生光化反應所生成,有鑒於我國臭氧濃度近年來並未明顯改善,為有效管制及降低其前驅物質排放,此次中南部十縣市特別針對化學材料、石化產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等啟動擴大聯合稽查。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2月24日、25日進行聯合稽查,對象為轄區內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之事業單位,此次稽查轄內石油煉製業,查核範圍包含製程原料、產品、操作參數、儲槽及法規符合度等,此外,亦利用攜帶式光離子VOC有機氣體分析儀(PID),針對該廠設備元件執行抽測,現場製程操作(符合許可規範,暫定)。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在空品不良期間,除執行各項應變措施減緩空氣品質惡化外,亦加強針對轄區各項污染源進行查核及管制,並配合專案聯合共同稽查,確保轄區公私場所符合空污法規範。也呼籲轄區內事業做好空污防制自主管理,共同維護本市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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