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食藥署說明,「醫療級」空氣清淨機上市販售前,要對食藥署進行上市申請,須通過可過濾之懸浮粒子大小、可過濾空氣的範圍大小、過濾風口的風速等相關功能評估,方才得以取得衛福部核發之許可證字號上市。通過許可販售時,會在外盒包裝標示「衛署醫器」或「衛部醫器」開頭的許可字號。
若無特定的醫療需求,民眾購買時需要注意空氣清淨機的過濾空氣範圍,並根據選擇放置的空間大小去選購。而空氣清淨機的「潔淨區域」通常懸浮粒子會最少,也就是靠近清淨機出風口的特定範圍,建議民眾可在活動時間最長的地方放置空氣清淨機。如睡眠時可將空氣清淨機放在床旁,讓空氣清淨機的效用更為提升。
民眾若對「醫療級」的空氣清淨機相關資訊有興趣,可至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之許可證資料庫查詢(連結: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首頁>醫療器材>資訊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西藥、醫療器材、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查詢作業)。
最後,食藥署提醒,民眾如在使用空氣清淨機上有不良事件發生,可填不良事件通報表格-醫療器材不良事件通報表,以線上通報、傳真、郵寄或電子郵件(mdsafety@fda.gov.tw)通報的方式通報至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維護自身權益。【本文經《健康傳媒》授權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