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報廢車輛獎勵金」改E化申請 省下15個工作天

▲未來民眾申請報廢車輛獎勵金方式由書面改為網路申請,以節省民眾所花費的金錢與時間。(圖/翻攝自廢機動車輛回收系統網站)
▲未來民眾申請報廢車輛獎勵金方式由書面改為網路申請,以節省民眾所花費的金錢與時間。(圖/翻攝自廢機動車輛回收系統網站)

記者邱紀維/台北報導

環保署今天( 27 )日預告修正「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民眾主動報繳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及發放標準」草案,未來民眾申請報廢車輛獎勵金方式由書面改為網路申請,以節省民眾所花費的金錢與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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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為避免幽靈車、拼裝車及杜絕借屍還魂或改造贓車等問題,鼓勵民眾配合車體拖吊處理,並提供廢車(汽車車齡 10 年(含)以上、機車車齡 7 年以上)回收獎勵金。過去的作法是在車體拖吊同時,回收商會向民眾索取一份車籍資料影本,並提供一份申請獎勵金用的「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民眾需要填妥管制聯單 資料、簽名並檢附車主身分證影本及監理單位核發的報廢或繳銷異動證明影本後,用掛號信寄回環保署「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專用信箱」,約三十個工作天後即可收到獎勵金,機車為 300 元,汽車為 1000 元。

環保署表示,本次修正申請方式,由原先的書面申請改為網路申請獎勵金,節省民眾檢附個資、影印及郵寄所花費的金錢與時間。獎勵金撥付方式採電匯方式匯入車主本人帳戶,網路申請十分簡便,民眾只要輸入 2 步驟資料:第 1 步驟輸入車主資料,第 2 步驟輸入匯款資料,簡簡單單就能完成申請手續,並可節省 15 個工作天左右的作業時間。

環保署說,網路申辦能有效減少書面資料的寄送,除了為民眾省下郵資及影印費用,行政上也能省下審查成本,簡化行政程序有效縮短撥款時間。民眾個資以電子檔案雲端形式存放,也大幅縮減紙本倉儲空間,並提高資料正確性,增加客服席次提高整體服務品質。以 105 年度撥款件數 67.7 萬件為例,將省下 310 萬張紙,相當於 17.24 噸碳排量,少砍約 370 棵大樹,大大提升環境友善度。

另外,為顧及部分年長者或因故無法使用網路申請者的權益,環保署仍開放特殊狀況得採書面申請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務,達到簡政便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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