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林員再經由調閱影像中之可疑涉案男子資料查證比對,循線將犯嫌查緝通知到案;起初犯嫌於警方查緝過程中原矢口否認有竊取被害人擺放在店家旁的鐵捲門門柱,以為不承認就能隱瞞所犯罪行或遭到警方查緝,殊不知難逃過細心的林員之法眼,查緝員警將調閱影像供犯嫌觀看後,立刻戳破犯嫌的謊言。
經查年約57歲的呂姓男犯嫌於遭查獲後經比對確認為林員所調閱監視影像中之人無誤,經查緝呂嫌通知到案後,呂嫌於接受警方調查訊問中坦承所犯不諱,並供稱係因為自己經濟上有困難,才會見放置在店門口旁之鐵捲門門柱無人看管而起貪念順手竊取,於竊取得手後將鐵捲門門柱攜帶到資源回收廠變賣,犯嫌經警方查緝通知到案後,雖對自己的一時貪念起而向被害人致歉與感到非常懊悔,且被害店家雖表示願意原諒呂嫌,惟呂嫌所犯為觸犯刑法竊盜罪,警方仍於將尋獲物品交由失主認領回保管後,將犯嫌案依涉嫌竊盜罪嫌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