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案開庭 王景玉自稱「溥儀」:閻羅王要投胎才殺她

男子王景玉(左)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案,一、二審皆判他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5日在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開庭。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8年3月5日
男子王景玉(左)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案,一、二審皆判他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5日在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開庭。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08年3月5日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男子王景玉 2016 年當街殘殺 3 歲女童「小燈泡」,一、二審均因其罹患思覺失調症判處無期徒刑,案經撤銷發回,高等法院今(5)日更一審再開庭,王景玉又稱「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小女孩是閻羅王,因閻羅王要投胎,才殺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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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3 月 28 日上午, 3 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出門,卻遭王景玉持菜刀當街砍殺、身首異處,殘忍手法震驚社會。犯案後王景玉自稱是皇帝「堯」,殺人後就有四川嬪妃找他傳宗接代。全案一、二審時,均因王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 12 月底撤銷原判決,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日再度開庭,王男一改先前自稱是「堯」的說法,改口稱「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小女孩是閻羅王,因為閻羅王要投胎,才殺掉她。」

王景玉 王姓男子(前左)當街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高院5日開庭,王嫌庭上突然語意不詳說,自己是溥儀,籍貫浙江,她是閻羅王,因要投胎才殺她。圖為王嫌還押時,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8年3月5日

高院合議庭就王男有無必要再次鑑定請檢辯雙方發表意見,王男律師團提出由台大心理系教授趙儀珊進行鑑定,檢方則反對,表示趙女的專長是兒童心理學,對受刑人有無教化可能的鑑定稍嫌經驗不足,建議由現行矯正機構負責。

高院合議庭表示,依據高院其他類似案件,曾找中央警大教授沈勝昂進行鑑定,請檢辯雙方提供補充意見,再決定人選、盡快進行鑑定。另外,就無期徒刑假釋者處遇的現行制度面,將函詢法務部說明,此案將擇期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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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