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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潤寅案在6月5日時就有6家銀行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當時已調查13家銀行對潤寅實業連同關係企業共4家的授信餘額及預估可能損失,結算到5月31日,13家銀行總共授信餘額為79.91億元,預估可能損失為39.6億元。
不過,在各銀行進一步精算後,至7月4日止,13家銀行授信餘額降至73.21億元,預估可能損失39.49億元,占全體授信餘額比重達53.9%。
而與潤寅及關係企業往來的13家銀行,包括台灣企銀、王道、兆豐、元大、合庫、第一、華南、國泰世華、陽信、安泰、玉山、高雄及星展銀行。
損失較大的前5家銀行包括台灣企銀估12.35億元,再來是王道銀行6億元、元大銀5.97億元、合庫銀行4.84億元、兆豐銀行4.77億元,合計損失金額就達33.93億元,就占了8成5。
至於後續如何處置?金管會指出,根據銀行業者通報,此案已涉及詐貸,但還需要檢調單位進一步偵辦,金管會將持續追蹤全體債權銀行對潤寅案的後續處理。
但為何只有7家銀行發布重訊?金管會解釋,按照規定,上市櫃公司是否公告,由公司自行評估是否對股東權益或是股價造成影響,沒有公告的公司可能是未達重大性的標準。
也由於公司規模大小不同、產業特性也不同,因此金管會表示難以訂定具體標準,目前13家銀行中,有11家為上市公司、2家公開發行公司,其中上市公司已有7家公告,而公發公司則沒有。
不過, 金管會也強調,若事後發現影響重大卻沒公告,將依公司發布重訊的相關規定處理,若有違規,可能會處以違約金、變更交易方法、甚至終止上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