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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忠說,針對幾起案件,教育部已要求學校指派專人輔導並依校規秉公處理,不能有任何偏袒或差別待遇,同時尊重學生報警、提告權益,並提供法律諮詢與協助,今天也行文大學,要求學校積極落實學生表達意見的相關維護措施,保障學生權益。
潘文忠說明,教育部因應香港情勢,先前已成立應變小組,即時掌握學生在香港遭遇特殊情形及在台就學、生活之突發狀況,並且積極處理,如遇學生合宜表達意見卻被騷擾或惡意相向,學校應即積極介入輔導,涉及違反校規之行為,須儘速秉公處理,不能有任何偏袒或差別待遇,尊重學生報警、提告權益,並提供法律諮詢與協助。
潘文忠表示,學校發生衝突事件,應強化校園安全之巡查,確保學生在校園中安心就學,並將後續學校如何加強教育溝通、校園巡查、介入輔導等措施通報教育部,學校須有專責單位就事件經過、處理情形、議處結果、改善措施進行檢討,並持續追蹤確認對相關當事學生的輔導及事後因應措施是否完善,如校方未積極作為,教育部會介入要求限期改善,並依法議處學校。
最後,潘文忠再次強調,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與法治的社會,學生在法律保障範圍內主張基本權利,應受到尊重與維護,教育部及大學將全力保障學生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理性的思辨才是大學教育的真義,絕不容忍接受言語或行動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