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正豪:民進黨「慌了」!想吃香港豆腐 又進退失據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針對「陳同佳案」舉行記者會質疑蔡政府180度「髮夾彎」。(圖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提供)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針對「陳同佳案」舉行記者會質疑蔡政府180度「髮夾彎」。(圖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提供)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

港人陳同佳案引發外界質疑民進黨政府180度「髮夾彎」,學者包正豪分析民進黨政府「慌了」,想吃香港的豆腐,又進退失據;廖元豪指出,依據香港刑事訴訟法第19條,在境外的犯罪,香港是不處理的,因此香港主張「沒有管轄權」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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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針對「陳同佳案」舉行記者會質疑蔡政府180度「髮夾彎」。(圖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提供)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3日舉行「陳同佳不來,司法真丟人」記者會,由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司法及法制組召集人何展旭主持,參與人包括:淡江大學教授包正豪、文化大學教授吳盈德、 政治大學副教授廖元豪、律師歐陽弘。

學者包正豪從一般人的觀感角度切入,他指出,一個犯人在台灣殺人後潛逃出境,當這個犯人自願回來受審時,政府卻說有其他考量不願處理,這是一般人難以接受的。他認為,民進黨主張「維護主權」,但司法管轄權也是主權的一部分,主權是必須實踐的,不能只是嘴巴說說。這個案子中,實踐主權的方法是以台灣的法律對犯人審判,不應該是拒絕審判。民進黨在這案子中的表現應該是「慌了」,沒想到對方會投案,又影響到選情,又想吃香港的豆腐,進退失據。包正豪也分析,一個刑滿出獄的人,在民主國家應該認為「已經無罪了」,這時要求香港去抓一個「無罪的人」,並不妥當。

廖元豪教授則指出,台港雙方在這件事件下都有「政治動作」,但不同的是,香港的政治動作是結合他們的法律,但台灣的政治動作,卻是違背法律。他表示,依據香港刑事訴訟法第19條,在境外的犯罪,香港政府不處理,因此香港主張沒有管轄權是合法的,我們卻指責對方「放殺人犯趴趴走」則是錯誤的。

廖元豪也不解的問,為什麼陳同佳送到台灣,等於送中?這是很多人聽不懂的話。香港人不願意去中國大陸受審,但願意來台灣受審,這有利於彰顯台灣的司法獨立及主權,蔡政府卻反其道而行,操作「送台等於送中」,十分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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