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6日電)香港一名男子在一次「反送中」運動示威中向警員吐口水及塗污警署,今天被法官判囚10個月。
商業電台報導,被告43歲,無業,6月26日與其他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期間,向一名警員吐口水及塗污警署玻璃門。
據報導,被告承認襲警、進行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等罪名,26日早上被東區裁判法院法官判囚10個月,還必須賠償警署玻璃門港幣1670元維修費。
據報導,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說,吐口水襲警行為「卑鄙、污穢、骯髒」,也有可能傳播細菌,行為是對執法部門的侮辱及挑戰。(編輯:楊昇儒)1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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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導,被告承認襲警、進行刑事毀壞及非法集結等罪名,26日早上被東區裁判法院法官判囚10個月,還必須賠償警署玻璃門港幣1670元維修費。
據報導,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說,吐口水襲警行為「卑鄙、污穢、骯髒」,也有可能傳播細菌,行為是對執法部門的侮辱及挑戰。(編輯:楊昇儒)10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