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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遠東航空 12 日正式向交通部民航局申請自 13 日起停業,並向員工公告「停止一切飛航營運」,且註明視同資遣通知, 13 日又由負責人出面對外宣稱有意復飛及「一切運作正常」。對此,交通部民航局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尚未收到遠航正式撤回停業申請,無預警停飛的事實已造成,考量飛航安全及公共利益,將續依民航法處置,並持續進行疏運因應計畫。
民航局說明,遠航 12 日申請 13 日停止營運,已違反民航法中應於 60 日前提出申請的規定,將續依民航法相關規定辦理,遠航可於 12 月 18 日下午 5 時前回覆陳述意見,由民航局審酌是否報部完成廢照程序。遠航若有意更正或撤回昨日之停飛申請,應正式向民航局提出,由民航局檢查飛安、財務狀況是否具有安全營運之適航能力。
遠東航空回應,尊重主管機關職權,但遠航將盡快提出陳訴書,盼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恢復正常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