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消保官疑涉貪瀆羈押禁見 職務停止由法治科長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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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金祐妤 / 新竹報導

新竹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昨(20)日上午,針對「107年接獲法務部廉政暑提報新竹縣政府羅姓消保官等涉貪案情資」,搜索新竹縣政府消保官辦公室、環保局及新湖地政事務所等處,並於今(21)日聲押消保官羅鈞盛;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15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新湖地政事務所主任周明堂以5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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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楊文科今日下午表示,將全力配合檢廉機關辦理,希望儘快釐清相關疑慮,毋枉毋縱;並遵守偵察不公開原則,由檢廉機關統一對外說明。

楊文科說、羅鈞盛消保官因裁定羈押,自即日起停止職務;為使消費者保護業務順利運作,楊文科縣長指派行政處法治科賴淑青科長,代理消保官一職;另交保的環保局代理局長羅仕臣則暫時維持原職。

楊文科指出,一個有效率的「廉能政府」,是打造新竹縣未來30年繁榮發展的重要關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亦規定,不得涉足不當場所,對於貪腐「零容忍」的決心,也呼籲全縣公教人員,務必遵循廉能規範,勿以身試法。

新竹地檢署表示,該署於2018年間接獲法務部廉政署提報新竹縣政府羅姓消保官等涉貪案情資,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歷經長時間蒐證,20日由6名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持新竹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羅姓消保官、羅姓代理局長等人之住所、辦公處所,並通知羅姓消保官、羅姓代理局長、證人等16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羅姓消保官、與羅姓代理局長涉嫌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不正利益(花酒飲宴)罪嫌重大,全案今日下午經檢方擴大深入追查並進行偵訊,環保局長羅仕臣以15萬元交保限居,消保官羅鈞盛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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