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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Uber Eats發生的消費糾紛包括優享方案(系統需消費者取消,未取消系統自動續訂)38件、取消訂單(外送爭議)14件、訂單問題(數量或品項不符等)9件、客服人員服務態度不佳及其他事由11件。
至於FoodPanda則包括了取消訂單(送餐員到現場與消費者無法聯繫而單方面逕自取消訂單且不退費)368件、訂單問題(數量或品項不符等)108件、客服人員服務態度不佳41件、食材問題11件、價格爭議8件、其他事由28件。
另外行政院消保處也發現FoodPanda未出席各地方政府協商及調解會議之比例偏高,FoodPanda則表示因農曆過年期間發生送餐員罷工及訂餐數量增加等原因,致未出席各地方政府協商及調解會議。
行政院消保處及相關主管機關要求兩家業者應符合「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之「網路美食外送平台業者自主衛生管理指引」之規定外,亦應積極出席各地方政府協商及調解會議,妥適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並呼籲消費者,下訂餐點前應注意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布之「無故不到場協商之被申訴企業經營者列表」是否有業者名單。發生消費糾紛時,立即留存雙方聯繫資料,以保全證據。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諮詢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