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女造型師「辯你情我願」 更審仍遭判4年徒刑

▲秦偉性侵女造型師,更一審判決出爐。(圖/資料照)
▲秦偉性侵女造型師,更一審判決出爐。(圖/資料照)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秦偉4年前被控涉嫌性侵8女,一二審法院認定他對造型師、編劇及粉絲3人性侵,三審就編劇與粉絲的犯罪事實各判4年,造型師的部分發回更審,今(22日)高院審判結果出爐,維持原判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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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偉性侵編劇、粉絲罪證確鑿,經檢方聲請,應執行6年定讞,日前已入監服刑,不過性侵造型師一案,最高法院考量只有女造型師單方陳述,無其他補強證據,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審期間,秦偉否認對造型師性侵,辯對方都稱他「老公」,發生性關係是雙方合意,請求法官判無罪,不料,今上午宣判仍維持4年徒刑。

據悉,高院審酌本案證據後,以秦偉只認「性交」不認「強制」,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未賠償被害人,加上女造型師請求重判,才決定維持原來4年的刑度。(編輯:楊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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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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