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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又轉述涂謹申說,兩年前陳同佳案發生後,港府也曾要求台方就案件提供證據,現在港府就沒有理由以沒有法律基礎為由,拒絕向台方提供案件的證據。
陳同佳日前發放錄音,表示自己願意赴台投案,並說已聯絡律師代為接觸台方,希望月內成行。
港府日前表示,已與台方聯繫,就陳同佳赴台安排作出溝通;為確保他能順利入台,港府呼籲台方盡快掃除陳同佳的入台障礙。
大陸委員會其後回應指出,政府已指定單一窗口給港方,陳同佳與家屬赴台並無障礙。
但港府早前表示,香港警方並沒有與台方建立所謂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
陳同佳曾向香港警方承認,2018年初在台殺害了同行香港女友潘曉穎,其後因為盜竊潘曉穎的財物而被判入獄,去年底出獄。
陳同佳一直表示願意赴台接受調查,但至今並未成行。(編輯:翟思嘉)109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