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眾最常被歧視「身材」 民調占33.3%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9日公布「社會歧視與包容民意調查」,指出台灣民眾最常被歧視身材,比例占了33.3%。(圖/記者陳弘志攝,2020.12.9)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9日公布「社會歧視與包容民意調查」,指出台灣民眾最常被歧視身材,比例占了33.3%。(圖/記者陳弘志攝,2020.12.9)

記者 陳弘志 / 台北報導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今天(9)舉辦「願景台灣2030」系列第一場「社會包容」研討會,會中公布「社會歧視與包容民意調查」,指出台灣民眾最常被歧視身材,比例占了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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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調查指出,台灣的歧視不算太嚴重,有93.3%民眾自認沒有受到歧視,但有5.7%的民眾指出自己曾受到歧視。

被歧視的標的,第一名是身材,占33.3%;第二名是性別,占19.3%;第三名是政治立場,占16.9%;第四名是職業 ,占7.4%;第五名是年齡,占 3.2%。

問題也問「您認為『大陸妹』的稱呼,是不是一種歧視?」,認為是歧視者占35.0%,不認為是歧視者,占51.7%。

問題還問「您認為『外勞』的稱呼,是不是一種歧視?」,認為有歧視意味者,占27.5%,不認為歧視者占65.2%。

如果10分代表非常友善,0分代表非常不友善,整體而言,台灣社會對於「移工」的友善程度平均分數是6.87分;對於「新住民」是7.20分;對於「新二代」是7.59分;但對於「LGBT」的友善程度最低,只有平均5.03分。至於LGBT是指「女同志Lesbian、男同志Gay、雙性戀者Bisexual、跨性別者Transgender」。

這份「社會歧視與包容」民意調查訪問的日期是109年12月1日到3日,採電話後二碼電腦隨機抽樣,透過人員電話訪問,有效樣本915人,抽樣誤差在95%的信心水準下,正負3.2個百分點。執行單位是艾普羅行銷市場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經費來源是財團法人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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