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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偉碩表示,他害怕的不是自己說錯什麼,害怕的是衛福部還有政府,不願意就萊豬的健康問題、科學問題,好好地坐下來討論;他更害怕的是,其他主張萊豬就是毒豬的人,是否也會因為他這個案子,從此不敢對政府提出不同意見。
蘇偉碩說,在接到警察通知書之前,他也不知道國家有一條食安法四十六之一條;如今被告後,他感覺這條法根本是「食品國安法」,當有人對政府相關食安議題提出質疑時,這條法就是政府專門用來「對付」這些人的。
蘇偉碩指出,今日恰逢中華民國行憲紀念日,而在憲法裡頭所提到的言論、講學、著作、出版等自由,應該是讓民眾在出版、發表言論或構思一個天馬行空的想法時,能夠心裡不受畏懼,而且也能讓其自由地與大家討論;有很多政府官員也曾說了許多錯話,但卻不需負擔責任,所謂的言論自由不應只保護這些高官。
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表示,政府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如此「高大上」的機關,卻至今都未辦過指標性大案,如今遇到社會中出現蘇偉碩這樣的案子,人權委員會卻不願站出來保護蘇偉碩,這樣只會讓人覺得人權委員會是「玩假的」。
前台南縣長、律師蘇煥智也表示,過去他曾擔任台權會會長,30年前也曾與當時的總幹事、現今監察院長陳菊一起站上街頭守護人權,但如今陳菊或監察院好像「神明」一般,怎麼叫都沒反應,這就是國家人權倒退,政府應該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