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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為了解銀行是否持續遵循2015年以來所訂的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自律規範,央行今日邀請8家公股銀行座談,就當前工業區土地授信風險及土地抵押貸款授信條件等議題交換意見,並籲請銀行切實辦理風險控管事項,其中包括落實貸前審查,避免銀行資金流供借款人囤地之用。
央行提到,為利土地資源有效運用,借款人辦理土地抵押貸款案件宜檢附具體興建或開發計畫及相關財務資料,或切結抵押土地於一定期間內動工興建或開發;違反切結事項者,承貸銀行應逐步收回貸款並提高貸款利率,而貸後切實辦理覆審工作,落實借款人承諾事項。
有關透過銀行自律規範強化閒置工業區土地的開發利用部分,央行表示,為加速閒置工業區土地開發利用,銀行辦理借款人以閒置工業區土地申辦貸款者,應請其提出具體興建或開發計畫;借款人無法提出或未依計畫興建或開發者,宜適用較為嚴格的貸款條件。
央行也要求銀行對短期買賣工業區土地案件應訂定較嚴格的授信條件。央行提醒銀行辦理工業區土地抵押貸款業務,應留意借款人的資金用途,針對短期買賣及有炒作之虞者,應訂定較嚴格的自律規範,避免銀行信用資源流供工業區土地的囤地及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