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遭罷黜總統再遭控2罪名 6記者報導示威被捕

▲緬甸遭罷黜的總統溫敏(Win Myint)(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緬甸遭罷黜的總統溫敏(Win Myint)(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社

(中央社仰光3日綜合外電報導)律師今天說,緬甸遭罷黜的總統溫敏(Win Myint)面臨兩項新罪名,包括違反憲法,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此外,有美聯社攝影記者等6名新聞工作人員因為報導示威遭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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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軍方2月1日發動政變奪權的幾個小時前,將溫敏與緬甸實質領導人翁山蘇姬逮捕。溫敏的罪名還包括,違反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擴散的規定。

路透社報導,他的律師金蒙紹(Khin Maung Zaw)說,目前還不清楚溫敏的庭訊日期。

法新社報導,另一名律師今天說,一名美聯社攝影記者與另5名記者因為報導反政變抗議活動,遭緬甸軍事當局控告。

32歲的美聯社攝影記者譚梢(Thein Zaw),因為2月27日報導緬甸商業重鎮仰光的示威活動,而遭到有關當局逮捕。

譚梢的律師丁扎歐(Tin Zar Oo)說,譚梢與另5名緬甸記者遭控違反嚴禁「製造恐懼、散播假消息、直接或間接鼓動政府人員」的法律。

緬甸軍政府上月修法,將這種罪名可判處的最長徒刑從2年增至3年。

丁扎歐說,「譚梢只是在報導,符合新聞自由法,他沒有抗議,他只是在做他的工作」;並說,這6人全都監禁在仰光的音山(Insein)監獄。

美聯社國際新聞副總裁菲力普斯(Ian Philips)呼籲立即釋放譚梢。他說:「必須讓獨立記者在不必擔憂遭到懲罰下,自由且安全地報導新聞。美聯社以最嚴厲措辭譴責緬甸任意拘留譚梢。」(譯者:張曉雯/核稿:張佑之)1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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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