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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詢問「是否朝官商勾結、貪瀆方向偵辦」,周芳怡指出,已掌握相關事證,因可能涉及的罪名很多,不同罪名間會有互相競合、法條適用的問題,仍待釐清後,再做相關法律評價,只能說目前比較明確的罪嫌是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
新增4名被告涉案事由都是「過失致死」,分別是監造商聯合大地李姓監造主任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張姓安全衛生管理人員30萬元交保;台鐵花蓮工務段潘姓主辦工程司30萬元交保、熊姓施工主任15萬元交保。
李、張兩人上午11時由家屬繳齊交保金後離開地檢署。面對媒體提問,李一路低頭不語,張直說「辛苦了,謝謝大家關心」。
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現場上方進行的「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防護設施工程」,由李義祥等人集資使用具甲級執照「東新營造」借牌取得標案,聯合大地工程顧問公司負責委託設計、監造技術。
太魯閣號事故案,連同新增台鐵、聯合大地廠商4人,加上涉及過失致死罪的李義祥、越南籍移工「阿好」;涉違政府採購法部分,具保被告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黃文利父子,以及朝昇土木包工業負責人林長清與專任工程人員逢聖土木的楊金郎,被告人數達10人。(編輯:孫承武)11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