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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姓民眾向警方表示,20日上午新冠肺炎確診者曾前往烏日區消費,為了要安定民心,不要造成人心惶恐而不敢前往烏日三民菜市場消費。不知道從何人哪邊聽說,該確診者只在菜市場巷口用過餐,而未進入菜市場內,在未經求證之下,即貼於烏日區社群臉書,造成店家困擾感到相當抱歉。
受害店家表示,確診者並未來店內消費,不對謝姓阿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希望他發文致歉,這件事平安落幕,讓民眾莫驚慌。
烏日分局長楊川表示,在疫情嚴峻期間,切勿杜撰不實訊息,接獲非經中央疫情中心所公布資訊、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即使出於善意提醒,也可能涉及散播假訊息行為,民眾千萬要小心謹慎,以免觸法,違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