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阿伯好心臉書貼文提醒 恐觸法

▲烏日謝姓民眾在烏日臉書地方社團貼文內容(圖/民眾提供2021.5.30)
▲烏日謝姓民眾在烏日臉書地方社團貼文內容(圖/民眾提供2021.5.30)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確診者足跡之目的是為了公衛需求,追蹤相關風險,穩定民心。台中市烏日謝姓民眾(72歲)在烏日臉書地方社團貼文,內容指稱「確診者霧峰阿伯在烏日工基處對面買米麩」、「又跑到烏日分局對面菜市場巷旁吃豆花及點心,他又不用買菜,所以沒有到烏日傳統市場」等語,文章一出造成店家困擾,顧客不敢上門,生意一落千丈。烏日警分局據報,查出其身分通知到案,依涉嫌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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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店家見到該文章時,相當生氣並截圖存證提供給烏日派出所偵辦,雖阿伯在女兒提醒之下約於半小時隨即刪文,但警方抽絲剝繭掌握阿伯身分進行追查,於發布文章後3小時,通知阿伯到案說明,全案調查後,依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持續溯源追查。

謝姓民眾向警方表示,20日上午新冠肺炎確診者曾前往烏日區消費,為了要安定民心,不要造成人心惶恐而不敢前往烏日三民菜市場消費。不知道從何人哪邊聽說,該確診者只在菜市場巷口用過餐,而未進入菜市場內,在未經求證之下,即貼於烏日區社群臉書,造成店家困擾感到相當抱歉。

受害店家表示,確診者並未來店內消費,不對謝姓阿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希望他發文致歉,這件事平安落幕,讓民眾莫驚慌。

烏日分局長楊川表示,在疫情嚴峻期間,切勿杜撰不實訊息,接獲非經中央疫情中心所公布資訊、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的疫情資訊,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即使出於善意提醒,也可能涉及散播假訊息行為,民眾千萬要小心謹慎,以免觸法,違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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