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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中心檢視網傳公文,該公文為高雄市政府6月9日發出的公告,發文對象為高雄市醫院和衛生局所,要求於6月20日為工作人員完成武漢肺炎疫苗(新冠肺炎,COVID-19)接種,跟傳言所說毫無關係。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表示,公文引用《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要求高雄市醫院和衛生局所的醫護人員落實疫苗接種政策,而原本要求工作人員在時限內需完成接種,不然會依傳染防治法開罰,這部分高雄市政府在11日另外發出補充說明,改為不開罰,採取強烈建議、勸導接種。
潘炤穎說,高雄在6月接種計劃實施後,醫護施打比例已達到9成以上,過程未對任何醫護人員開罰;此外,潘炤穎也強調,該公文跟國產疫苗沒有關係,高雄市亦未曾針對民眾「不接種疫苗」有相關強制性規定或罰款。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