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漁網再利用 高市府海洋局獎勵廢棄漁網回收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實施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為海洋生態永續盡份心力。(圖/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實施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為海洋生態永續盡份心力。(圖/高雄市政府海洋局提供)

記者黃守作/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自即日起,在所轄各漁會,實施廢棄漁網獎勵回收作業,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局長張漢雄表示,為減少廢棄漁網對海洋生態及漁港環境之影響,自107年起,開始實施廢棄漁網獎勵回收再利用計畫,今(110)年更擴大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共同合作響應「向海致敬」政策,提高廢棄漁網獎勵回收兌換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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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雄指出,為方便漁民作業,訂定各漁港每周回收日,南區漁港包括旗津、鼓山、小港臨海新村、鳳鼻頭及中芸漁港於星期三下午回收,而北區漁港包括興達、永新、彌陀及蚵子寮漁港於星期四下午回收,漁民只要在指定回收日拿廢棄漁網至鄰近漁會秤重登記,每10公斤即可兌換150元之商品禮券,藉此鼓勵漁民主動將破舊或待汰換之漁網回收整理,提升廢棄漁網再利用比率,另外,為使所有漁民都有公平參與機會,每人最多收購以300公斤為限,希望漁民朋友能把握機會。

張漢雄說,以往回收後之廢棄漁網大多直接焚化處理,今年透過海洋保育署提供海廢回收再利用業者名單,後續將該批廢棄漁網標售予有意願回收之業者再利用,以串聯廢棄漁網循環經濟鏈,另俟廢棄漁網收購作業完成後,亦將先上網公告開放民眾、藝術工作者、農民或學術單位等有意願者均可免費索取,賦予廢棄漁網新生命及新用途,透過這些多元再利用方式,以減少廢棄漁網焚化比例,進而達到海洋減塑永續高雄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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