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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原PO還指出弟弟先是繳了2個月的押金後,又回頭跟媽媽表示房東還要求一次要收「3個月至半年」的房租,家人得知這個要求後都覺得有些奇怪,「哪有這樣收的?想請問這會不會有什麼問題?該不會對方是二房東吧?」。
文章發出後掀起許多討論,其中就有網友提醒「看合約,口頭約定要錄音」、「看合約,簽了就是自己的命運」、「你先看他簽了啥合約,如果是制式的就還好」、「繳了兩個月但後來又來討第三個月?你確定你弟真的是要拿來繳還是想要錢去玩?直接問房東確認比較快」、「要求弟弟仔細看清楚合約,不然你退房or繳水電可能會有紛爭」。
而討論串也有不少過來人指出這個現象其實很合理,「學生還蠻多一次收半年的」、「因為錢不是學生出的,所以房東會傾向一次收,但是出社會不見得可以一次拿那麼多錢」、「社會人士那種才一個月一個月繳」、「大學很多都一次收一學期的」、「學區收好幾個月正常,你不租一堆人搶著租」、「看合約,通常這樣簽比較便宜,之前遇過租整學期送寒暑假的,覺得佛」。(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