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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邱垂正說,有人指陳嫌家庭環境能委任台灣知名律師事務所,背後原因並不單純。「這是不是有政治操作,或推限責任企圖,社會自有公評。」
他強調,陳同佳是殺人嫌犯,犯案後潛逃回港,為還原犯罪經過,除犯嫌自白外,還需要完整證據,才能做為斷罪依據。法務部也多次說明台港司法互助必要性。
邱垂正呼籲港府如被害人母親懇求的勇敢踏出步伐,盡快與台灣商討解決之道,進行本案相關司法互助,使犯嫌得到應有法律制裁。
香港男子陳同佳2018年2月在台灣旅遊期間殺害女友潘曉穎並潛逃回港,後因洗黑錢罪在港被判刑29個月,於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目前動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