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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讓人想不到的是,綜合媒體報導,大會的攝影助理陳男在會場結識了一位未成年的志工少女,在11月7日會議進行當天,拐騙少女在樓梯間發生性關係。當天傍晚又透過手機邀約少女在樓梯間再次發生性行為,少女也依約前往。
事後少女家長察覺此事,憤而報警提告。陳男坦承與少女發生關係,但解釋自己是傾情於對方。法官認為陳男明知少女未成年,卻不顧少女心智發展尚未成熟,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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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