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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忠答詢表示,清大案屬於跨部會案件,教育部接獲資訊後立即下令迅速撤查、嚴辦、重罰,目前也掌握該單位於2016就已經成立。
對於清大遭對岸組織滲透,教育部今日以發函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提醒各校進行兩岸教育交流時應嚴守兩岸條例法規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合作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勿踩紅線。
教育部說明,兩岸教育交流目的在促進相互了解與溝通,應符合平等互惠原則,遵循兩岸條例、相關法規及現行政策,辦理各項教育交流活動,學校師生參與兩岸教育交流活動,以及校內空間對外租賃或開放運用時,應符合兩岸條例第33條之1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