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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活躍分子納塔彭(Natthaporn Toprayoon)因此向憲法法院檢舉法政大學學生帕努沙雅(Panusaya Sithijirawattanakul)以及多位知名學運領袖如帕努彭(Panupong Jadnok)、巴利(Parit Chiwarak)、阿農(Arnon Nampa)等8人,要求憲法法院裁決他們是否違反憲法49條「無人可以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的規定。
帕努沙雅等人送交法院的聲明則表示他們並無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意圖,他們的訴求在於加強君主立憲制。
憲法法院的判決今天下午出爐,法院認定帕努莎雅、阿農和帕努彭等3人提出包括王室改革以及廢除冒犯君主罪等訴求違反憲法第49條,有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意圖。
憲法法院並沒有對這3人提出裁罰,但要求這3人以及各界停止一切試圖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活動。
泰國自去年7月掀起學運浪潮,抗議民眾要求王室改革、總理下台和修憲,今年初泰國警方開始以刑法112條也就是俗稱的冒犯君主罪大規模逮捕抗議領袖,帕努沙雅、阿農和帕努彭在還沒被定罪的情況下多次遭到拘捕。(編輯:韋樞)11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