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購物節民眾怒指詐騙 中獎不算數

▲議員周永鴻指出,接獲民眾陳情表示,獲台中購物節App通知中獎,兌獎時廠商卻以單筆消費不足500等理由拒絕給予獎金(圖/柳榮俊攝2021.11.15)
▲議員周永鴻指出,接獲民眾陳情表示,獲台中購物節App通知中獎,兌獎時廠商卻以單筆消費不足500等理由拒絕給予獎金(圖/柳榮俊攝2021.11.15)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購物節推出現金抽獎,民眾投訴及網路貼文指消費參加抽獎抽中5000元現金,事後卻被以發票金額不足500元,不能兌換,怒指市府詐騙。民進黨議員周永鴻今質詢指出,接獲民眾陳情表示,獲台中購物節App通知中獎,兌獎時廠商卻以單筆消費不足500等理由拒絕給予獎金,但活動規則寫到「登錄金額累計滿500元」就能得到抽獎號碼。他要求經發局應該徹查此事,並把該發的獎金給民眾,否則既損害市民權益,也造成市民對市府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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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鴻表示,近日有多位民眾向他陳情,參加台中購物節抽獎活動,獲系統通知中獎,要兌獎時廠商卻以單張發票不足500為理由拒絕,只回應會用5007-11禮券補償。


周永鴻表示,根據購物節官網說明,本次民眾只要「登錄金額累計滿500元」就能得到一組抽獎號碼,登錄累計滿1000元得到兩組,依此類推。並無註明限單筆消費滿500以上才能參加抽獎。


周永鴻質疑,活動內容既無註明單筆消費滿500以上才能參加抽獎,民眾獲得抽獎號碼且中獎,事後才說不算數,經發局還玩文字遊戲怪民眾沒有看規則,實在有欠公允。他更質疑沒發出去的獎金流向,當中是否有黑箱作業,人謀不臧的情形?


經發局澄清,民眾參加台中購物節,只要消費「累計」金額滿500元即可獲一組抽獎序號,非單筆消費500元以上才可參加抽獎,另購物節於活動開跑前已詳細訂定相關規定,若發票打統編、作廢或折讓,該張發票即不算數,民眾若不慎登錄中獎,主辦單位將依規註銷中獎資格,並依下一序號次序遞補,不會收回獎金。


經發局提醒民眾,留意正確登錄消費發票或收據,以免產生中獎無效情事,經發局持續優化活動APP,並執行內部作業檢查,確保活動公平性,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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