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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黨籍立委林昶佐表示,自2000年《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費補助條例》立法以來,聘用助理補助費用總額從未調整,但消費物價指數20年間上漲22%,議員助理薪資確實有調整必要。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說,她曾擔任過台北市議員,相關制度性缺失,對地方議員助理並不公平,也無法留住優秀的政治人才為地方服務。她和全國議長聯誼會合作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費補助條例》,希望朝野各黨派應列為優先法案儘速三讀。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指出,日本國會助理待遇會依法律規定調整,每36個月就可按機制評估調整俸給。另外像是每年健康檢查、進修及相關的公務人員福利,也應將民意代表的公費助理納入修法考量,保障合理的勞動權益。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說,現行公費助理補助額度規範,直轄市議員每月不超過24萬、縣市議員不超過8萬,但很多縣市議員服務人數都超過直轄市議員,時力主張應提高為每人12萬元。政府機關鼓勵民間企業調薪的同時,應同步調整議員助理相關補助。
羅秉成表示,相關補助條例有定額,若要調整確實要修法,議員助理補助多少金額?直轄市跟其他縣市有落差是否要拉近?內政部修法研議中。但修法調整會對地方財政有負擔,必須跟地方政府溝通,請內政部收集意見再跟地方政府討論,若有修法必要就會跟外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