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案二度不起訴 趙正宇:感謝檢方明察秋毫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收賄,檢方認為分罪證不足,二度給予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臉書)
▲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收賄,檢方認為分罪證不足,二度給予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王敏旭/台北報導

檢調去年偵辦立委集體貪汙案,無黨籍立委趙正宇涉收賄案,但貪汙罪證不足,獲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認為趙正宇部分罪證不足,二度給予不起訴處分。趙正宇今(13)日發表聲明指出,這一段時間以來,心情一直相當沉重,感謝檢方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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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調去年7月查辦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負責人李恆隆因SOGO經營權行賄朝野立委案,在趙正宇的家中查獲920萬元現金,其中170萬元趙正宇無法交代來源,依財產來源不明罪、違反稅捐稽徵法罪起訴趙,至於原本分案偵辦趙的收賄罪,則作不起訴處分。

高等檢察署則認為,扣除北檢以170萬元來源不明部分,起訴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剩下750萬元部分仍有疑點,發回北檢續查。不過檢方仍認為罪證不足,再度給予不起訴。

趙正宇說,檢方讓民眾知道他並沒有以職權跟任何人索取賄賂,仍在審理中的財產收入和稅捐部分,他也已向法院交代清楚,靜候判決。相信司法會如同今天一樣還他清白,感謝所有支持、相信他的鄉親,給了趙正宇堅持下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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