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開直播髒話連環批吳宗憲 二審賠償金額曝光

▲高院今日駁回館長的上訴,判館長(右)要賠償吳宗憲(左)80萬元。(圖/寶寶愛館長Youtube、中天提供)
▲高院今日駁回館長的上訴,判館長(右)要賠償吳宗憲(左)80萬元。(圖/寶寶愛館長Youtube、中天提供)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2019年因不滿藝人吳宗憲評論網紅文化,在直播時對他飆罵三字經,吳宗憲一氣之下向館長求償200萬元。一審判館長須賠償80萬元、刊登道歉聲明;館長提上訴,高院今(25)日駁回上訴,仍須賠償80萬並道歉。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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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健身網紅和綜藝天王的糾紛,發生在2019年8月間,吳宗憲在YouTube頻道中表示,網紅、直播主都是沒有素質。館長隨即在自己的YouTube個人頻道中怒罵吳宗憲「本土天王,幹X娘」、「你吃洨也沒有人要看,你知道嗎」、「你連屁都不如嘛,你什麼洨」,吳宗憲不滿遭辱罵,對館長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刑事部分,2020年7月底北院開庭時,館長說,「吳宗憲罵人雖都不帶髒字,但不代表他說的就是對的,我只是多說了一句『呷洨』,偵查時檢察官跟我說,這句話犯規,我也就認了。」

北院法官提議,繳付10萬元新台幣,給予緩刑2年,緩刑期間不得辱罵吳宗憲,館長當時承諾,後續會克制對吳宗憲的言論,法官最後將他判處拘役58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支付公庫10萬且2年內不罵吳宗憲。因為沒有上訴,刑事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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