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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標示查核部分,有2件商品不符合《商品檢驗法》,沒有商品檢驗標識以及標示生產日期並非實際生產日,另外也有5件商品不符合《商品標示法》,主要缺失為未正確標示製造年份。
至於品質檢測部分,缺失樣態為電源線插頭刃片無開孔以及電磁干擾測試超標,可能對周遭電器與電子設備產生干擾。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電磁干擾測試超標為「臺製精品超導電熱毯」產品,售價1567元,這件已經上架販售的商品,但抽查時卻發現有電磁干擾測試。過去曾有裝心律調節器的民眾使用有電磁波干擾的電器時發生身體不適,民眾務必要特別注意。
最嚴重的是一件在momo購物網販售的中國製「雙人電熱毯」產品,不但插頭容易脫落有危險,更逃檢違規,一般輸入商要將商品上架販售時,必須接受商品檢驗,但這件卻沒有檢驗、無商品檢驗標識,且抽查又發現有電源線插頭刃片無開孔的缺失。經濟部標檢局表示,逃檢商品依《商品檢驗法》規定,可處25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併通知報檢義務人限期回收或改正。而電磁干擾檢測不符合規定的商品,依照《商品檢驗法》廢止商品登錄證書,限期業者回收改正,若未改正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王德明提醒,若民眾發現購買的商品有瑕疵,就算超過7天鑑賞期,也可以依照《民法》第359規定,要求賣家收回貨物並且退款。而消保處已經要求網購業者,應加強替消費者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