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夢碎!不滿續執行5年半刑期 張淑晶聲明異議遭駁回

▲張淑晶被判入獄服刑8個月,原定今年4/19執行期滿,但由於她又涉入坑殺房客的事件,因此被接續執行5年半刑期。(圖/翻攝畫面)
▲張淑晶被判入獄服刑8個月,原定今年4/19執行期滿,但由於她又涉入坑殺房客的事件,因此被接續執行5年半刑期。(圖/翻攝畫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女房東張淑晶去年10月因偽造文書,被判入獄服刑8個月,原定今年4/19執行期滿,但由於她又涉入坑殺房客的事件,今年4/8最高法院依誣告共14罪,判處張淑晶5年6個月,因此新北地檢署發出執行書,讓張淑晶接續執行5年6月部分誣告罪,張淑晶不服,認為此舉導致她無法出獄,向新北地院聲明異議,仍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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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張淑晶2014年起承租新北市一棟3層樓透天厝,不料她卻隱瞞房東敲換牆壁,將房子隔成數間套房出租,期間還坑殺了十餘名房客,事後大房東要求收回時,張女又找來人頭戶假裝租客,並偽造租約,欺騙前去點交的法院人員,被法官依偽造文書罪判處8個月徒刑定讞。

新北地檢署去年10/20上午通知報到執行,張淑晶卻未出現在現場,直到下午15時許,警方才持拘票將張淑晶拘提到案,全案在4/19執行期滿,但她另涉坑騙房東一案,一、二審均被依誣告罪判處5年6個月徒刑,今年4/7最高法院也駁回上訴確定,因此4/15日台灣高等檢察署,便火速將全案函送新北地檢署,讓張淑晶接續服刑。

得知出獄夢碎的張淑晶認為,自己僅剩4天便可以重獲自由,卻因接續執行無法出獄,故向新北地院提出聲明異議,對此,法官則表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確定判決指揮執行,並在收受卷宗後分案執行,沒有違法或不當之處,因此張女聲明異議,沒有理由,裁定駁回。(編輯:陳苾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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