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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檢署檢察官鄭子薇說,詐欺集團的幕後金主會先找非常多人頭成立大量人頭公司,再向經濟部申報產業別,接著跟第三方支付簽約,取得虛擬帳號、超商代碼繳費及信用卡服務,由第三方支付公司幫人頭公司向銀行送件,申請服務並審核。
鄭子薇說,第三方支付送給銀行審核的網路商城,並沒有串接到第三方支付的金流平台,而是串到詐欺網站或賭博網站,當有賭客要儲值或有被害人受騙,在點選刷卡或匯款後,網站會連至第三方支付業者的金流平台取得虛擬帳號、超商代碼或刷卡頁面,第三方支付業者回傳銀行,由銀行再產生一組虛擬帳號、超商代碼等,等錢匯入,銀行會根據契約撥款,第三方支付再根據契約定期撥款給人頭公司,集團再派車手去人頭公司帳戶領錢,將現金交給幕後金主。
高檢署「查緝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未來每年定期召開查緝督導會議,邀請法務部、警政署、經濟部、金管會、洗防辦等機關與會,研議偵查打擊策略,成立專案,整合打詐量能,展開跨級跨轄協同辦案,掃蕩國內外犯罪集團,同時將偵辦中發現的行政管理面向問題反饋給打詐國家隊之「阻詐」、「賭詐」機關,供政策規劃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