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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動滋券措施聚焦受疫情影響嚴重之「做運動」、「看比賽」核心運動產業,抵用占比為「做運動」類別占86.6%及「看比賽」業別占13.4%;以運動場館業占54.07%、運動休閒教育服務業占25.71%為最大宗,縣市抵用金額占比則以臺北市占23.02%、臺中市占19.61%為最多數,其次則分別為新北市占13.58%、高雄市占13.29%。
適逢國民體育日系列活動已正式啟動,體育署鼓勵合作業者結合動滋券、動滋健身券措施提出配套促銷方案,也建議民眾可把握最後1週多加利用合作店家推出的優惠方案進行抵用,且考量抵用期限將至,中籤民眾可至合作店家預購賽事門票、預先報名健身房相關課程,並於抵用期限後使用。
體育署提醒,只要符合動滋網登記通過審核的業別業者經營之運動場域及其直營附屬店家,即可使用動滋券進行抵用。如持動滋券赴運動場館(如健身房、游泳池或球場等)從事運動所衍生的相關運動消費支出,包含入場券、場地租金及在該運動場館所需的周邊支援性消費,如毛巾、泳帽、護具等配件,亦可持動滋券進行抵用。
中籤民眾可至「動滋券」及「動滋健身券」網頁領券後,即可持動滋券及健身券QR Code臨櫃消費抵用,亦可採線上抵用方式,至相關售票平台購買職棒賽事票券、報名路跑活動等。